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稅率有3檔:5%、3%、1%
(受疫情影響,階段性减免)
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分爲4檔:13%、9%、6%、0%
- 小規模納稅人
(1)增值稅稅率3%(一般適用):3%是小規模納稅人最常用的一種徵收率,計算公式: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
應納稅額=銷售額×3%
(2)增值稅稅率5%(特定範圍):銷售不動產,不動產租賃等的時候,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稅率則是5%。這是小規模納稅人比較特殊的一種徵收率,計算公式: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5%)
應納稅額=銷售額×5%
(3)增值稅稅率1%(階段性减免)
這是特殊階段减免適用的增值稅稅率。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複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减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减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該政策2021年1月1日暫繼續執行,待正式文件出臺後,以正式文件爲准。計算公式: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1%)
應納稅額=銷售額×1%
小規模企業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增值稅專用發票除外)
-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爲,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爲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爲,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後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 適用增值稅差額徵稅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後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政策。
- 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以1個月或1個季度爲納稅期限,一經選擇,一個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
舉例:季度收入28萬元,其中增值專用發票金額10萬元,增值稅普通發票金額18萬元,
應納稅額=100000×3%=3000元;增值稅普通發票部分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