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5/2024 - 0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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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投资/重大投资计划”类别

Q1. “重大投资/重大投资计划”的审批标准如何?

A: 本局将根据行业类别、提升行业技术及竞争力、本地劳动市场的贡献、提升澳门的品牌形象、可持续发展、投资金额,以及具备在本澳持续营运等条件作为审批要素。具体可参阅本局网站公布的“重大投资/重大投资计划”临时居留许可审批分析要素

 

Q2.对“重大投资/重大投资计划”的投资金额有何要求?股东有人数要求吗?

A: 有关投资金额可参阅本局网站公布的“重大投资/重大投资计划”临时居留许可审批分析要素。申请人若是公司股东,金额是按照申请人在公司的占股比例计算,投资组成包括用作营运的固定资产、营运支出和费用,非申请人自有资本及属于出售对象或以出售为目的存货不被列入计算。公司股东人数对审批并无直接影响,审批时考虑的是申请人持股比例所相对应的投资额。

 

Q3. “重大投资/重大投资计划”有哪些行业要求吗?

A: 对于“重大投资/重大投资计划”的行业类别,将优先考虑本澳施政方针锐意发展、有利于澳门经济多元化发展的产业,具体可参阅本局网站公布的“重大投资/重大投资计划”临时居留许可审批分析要素

 

Q4.如何准备营运证明文件?

A: 营运证明文件是指在本澳的详细业务经营情况及营运证明文件,如所接之订单、已签订或将会签订之商务协议、商品照片及目录、营运场所现场照片、过往的财务报表、有效的营运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营运所需牌照等。如属于续期或惠及申请,所提交营运证明文件的发出时间应接续上一次申请所提交文件的时间;如在申请期间可预视有关文件时效性即将届满,应主动提交新的证明文件(详情可参考申请指引第5.2.4的内容)。

 

Q5.提交的财务报表有何要求?

A: 本局将按照公司所属的所得补充税纳税人类别,要求申请人在每年提交上一年度由澳门执业会计师所审核的财务报表和经财政局收讫的年度所得补充税申报书(A组纳税人需于每年四月至六月期间提交,B组纳税人需于每年一月至三月期间提交)。

 

Q6.提出首次临时居留许可申请之后可以在澳门逗留吗?

A:申请人在提出首次临时居留许可申请后,在申请的待决期间,留澳方式应遵守其持有有效证件入境时批给的逗留许可期限及相关规定,详情可浏览治安警察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