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4/2024 - 05:17:28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服务 临时居留许可 申请临时居留许可 申请流程及指引申请指引简介

申请指引简介

本《申请指引》为有意根据第3/2005号行政法规《投资者、管理人员及具特别资格技术人员居留制度》1 (下称“行政法规”)向澳门特别行政区提出临时居留许可申请的人士提供参考数据。下文所载资料仅作参考,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下称“本局”)保留不时更改《申请指引》的权利而无须事先通知。本《申请指引》最新修订本可参阅本局网页:www.ipim.gov.mo。

本《申请指引》将会就“重大投资/重大投资计划”之临时居留许可的首次申请、续期申请及惠及申请,以及“管理人员及具特别资格技术人员”和“购买不动产”临时居留许可的续期申请及惠及申请之相关法律规定、审批分析要素等作出说明;另会详细说明递交申请方法、各项申请类别所需文件,以及临时居留许可申请的重要事项等,务求让申请人对根据“行政法规”向澳门特别行政区提出临时居留许可申请及相关手续有更清晰的了解。

 


1根据第7/2007号行政法规第1条及第2条规定,自2007年4月4日起,中止接受“行政法规” 第1条第4款所规定的不动产临时居留许可新申请,但并不影响该等临时居留许可的续期、已获给予临时居留许可的申请人所提出的惠及其家团成员的申请、在该法规生效前已向本局提出的申请。根据第7/2023号法律第32及38条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废止“行政法规”第1条第3款以“管理人员及具特别资格技术人员”为依据提出临时居留许可首次申请的规定,但并不影响该等临时居留许可的维持、续期、已获给予临时居留许可的申请人提出的惠及其家团成员的申请,以及在该法规生效前已向本局提出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