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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贸易信息

第三方国家投标者参与欧盟采购市场指引

本指引是欧盟委员会就确保公共采购市场公平竞争、维持高质素及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所推行一系列措施的一部分。

欧盟拥有开放的采购市场,亦是全球最大的采购市场,每年采购值估计达2.1万亿欧元。随着市场日趋国际化,欧盟公共采购者需掌握合适的方法及知识以应对欧盟以外国家的投标者。

委员会于2019年7月推出指引,为成员国的公共采购者提供实用的建议,协助他们识别哪些第三方国家投标者已打入欧盟采购市场。指引的另一目的是提高缔约部门对欧盟公共采购体制内不同机制的认识,其中包括在出现异常低价出价的情况下可采取的措施,以及采取措施以确保第三方国家投标者与欧盟投标者在安全、劳工以及环境水平等范畴能遵守相同的标准。

指引亦有助缔约部门有效检视投标出价,识别潜在的异常低价出价,并调整采购过程以选取最具创新、社会或环保的方案,重点考虑的范畴包括:
• 外国投标者的参与:欧盟规则一般不会区分欧盟及非欧盟公司。然而,指引阐明只有已与欧盟就公共采购签署具约束力的国际或双边自由贸易协议的第三方国家公司,方能获取认可进入欧盟采购市场。其他第三方国家的公司则不获认可进入欧盟采购市场并且可能被排除在外。此外,指引亦确认成员国在国防及安全等范畴仍然具有限制其他公司进入其市场的自由。
• 拒绝异常低价的出价:委员会提醒缔约部门,根据欧盟的规则可拒绝低于合理水平的出价。指引提供一份提问清单,供相关部门向投标者作出查询及厘清价目数据。
• 进行以质量为本的采购:欧盟采购规则鼓励公共机关进行策略采购,并需把创新、社会责任及可持续发展作为采购程序的重心。这代表部门须避免在批出合约时仅以最低价格作为考虑。指引载列该类策略采购的实例,并阐释如何在采购程中制订及执行各项社会、环境及劳工标准。不论投标公司是否在欧盟内设立,这些规则均适用于所有招标程序。
• 委员会提供的实质协助:指引亦指出,公共机关在进行重要程序前(例如就主要项目工程进行招标或签署国际协议),可要求委员会评估该项目是否符合欧盟的公共采购规则(即所谓的「事前评估」机制),其中可包括委员会就出价低于合理水平的情况,或质量为本的采购规划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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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欧盟公共采购规则有助更有效运用纳税者的金钱,确保能透过透明、非歧视及竞投程序批出公共合约。欧盟于2014年进一步简化相关规则,赋与公共机关权力,透过进行公共采购程序采购货品及服务,达致合乎环保、社会或创新的目标。时至今日,公共采购单一市场已成为欧盟经济的重要部分,估计每年采购值达2.1万亿欧元或占欧盟国内生产总值约14%。

2019年3月,委员会及外交事务高级代表发出联合信函,列出新“欧盟-中国策略展望”(EU-China strategic outlook),并确定两个伙伴需建立更平衡和互惠的经济关系。在这方面,委员会建议采取一系列措施,藉以处理欧盟及非欧盟公司参与欧盟市场公共采购时就公平竞争所面对的障碍。

该通函公布,委员会正审视欧盟如何恰当地处理外国国有企业和国家资助在欧盟内部市场造成的扭曲效应。最后,委员会再次呼吁欧洲议会及成员国于2019年年底前采用国际政府采购机制(International Procurement Instrument),以推动第三方国家内的欧盟公司的互补及开放采购机遇。

指引是根据名为“Making Public Procurement work in and for Europe”的通函而拟订,藉以与成员国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并旨在提高公共采购的成效,透过认识并运用欧盟公共采购框架的机遇及灵活度,有助强化单一市场及提升市场的公平竞争。

数据源:
如欲了解更多「第三方国家投标者参与欧盟采购市场」的信息,请浏览﹕https://ec.europa.eu/docsroom/documents/3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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