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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中国全面投资协议

2020年12月30日,欧盟及中国就《全面投资协议》正式完成磋商。协议将扩大欧洲企业在中国的市场准入,简化中国的规管环境,并保障中国企业能进入欧洲重点市场。

 

为欧洲投资缔造进取开放及公平的竞争环境

有关欧盟企业的市场准入,中国在制造业上作出重大承诺。制造业是欧盟在中国投资的最主要产业,占欧盟的总投资超过一半,包括28%在汽车业及22%于基础材料上,其中包括制造电动车、化学品、电讯设备及医疗保健设备等。

中国也承诺欧盟在多个服务业进行投资,其中包括云端服务、金融服务,私营医疗服务、环保服务、国际海运及空运相关服务等。

就所涵盖的行业,由于中国不会再限制准入或引入新的差别待遇,欧洲企业在中国可作出更确定及可预测的营运。

《全面投资协议》将制定十分清晰的国有企业规则、提高补贴的透明度,以及禁止强制技术转移和其他扭曲行为,从而为欧盟投资者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协议亦保障欧洲企业更易于取得授权及完成行政程序,并确保欧洲企业能联系中国制定标准的机构。

 

投资关系中体现可持续性的理念

《全面投资协议》将约束双方建立基于可持续发展原则并以价值为基础的投资关系。这是中国首次与贸易伙伴协议加入这种进取的条款。其中,中国在劳工及环境保护等范畴作出承诺,例如不会降低保护标准来吸引投资、遵守国际义务,以及推动中国企业恪守负责任的商业操守。中国亦同意有效执行有关气候变化的《巴黎协议》,以及有效地落实已批准的《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并同意继续及持续作出努力,争取批准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强迫劳动的基本公约。

可持续发展事宜将与其他贸易协议一样,由独立专家小组制定稳健的执行机制,这意味着分歧将会以透明及加入社会参与的方式解决。

 

数据源:

如欲了解更多「欧盟-中国全面投资协议」的信息,请浏览﹕https://trade.ec.europa.eu/doclib/press/index.cfm?id=2233

如欲查询更多有关在欧盟国家投资及贸易的信息,请与欧洲企业服务网络华中中心–澳门办事处联络,电话:(853) 2871 3338, (853) 2872 7882/ 传真:(853)2871 3339/ 电邮: info@ieem.org.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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