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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对于澳门的影响浅析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对于澳门的影响浅析

今年 1月1日开始实施的《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是促进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共同繁荣与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它大体上依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框架拟出,经过历时四个月两地经贸官员五次工作会议的磋商,2003年10月17日在澳门签署。《安排》由一个总则和六个附件组成,整个框架的具体内容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贸易投资便利化三个经贸领域。《安排》实际上是在世贸框架下的一国之内两个单独关税区建立类似自由贸易伙伴关系的安排,它体现了中央对于两个特别行政区的大力支持。

《安排》的货物贸易是按照内地 2001年税则号列,允许273项澳门原产地产品零关税进入内地市场。而273 项以外属于原产澳门的进口货物将不迟于2006 年1月1 日,享受内地零关税待遇。《安排》同时保证不会对澳门产品实施任何非关税壁垒,如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和配额限制。《安排》并充份考虑到了澳门的特殊情况而作出规定,入关方面,由于没有深水港,澳门的许多货品必须经过香港转运,所以《安排》给予澳门特殊的待遇,即可以经过香港向内地转运。

这 273 项包括:

食品及饮料、化学製品、药物、化妆品、塑胶製品、纸製品、纺织成衣、首饰、电机及电子产品、光学仪器、钟表及乐器和其他 (包括照明装置、体育活动或户外游戏用品及设施;手套;鞋帽类製品;钮扣、拉链;水泥;动物适用之鞍具及輓具;玻璃及玻璃器;不袗食具、厨房或其他家用钢铁器具及其零件、精鍊铜箔;工业或实验室用或包贵金属製品)

和香港签署的《安排》相比,澳门享受零关税的 273个商品税目与香港有所不同,例如水泥产品、玻璃纤维、饼乾、麵食、糖果、某些药品、成衣鞋帽产品及一部分小型家居电器等是香港没有的。其中也有属于本澳现今没有但厂家有意或计划生产的产品,如家电、不袗食具、电影及一些电子产品等,为今后澳门新产业的发展预留了空间。另外,《安排》所列273项货品中,本澳2002年出口中未包括的有67项,主要有: 麵包乾、麵食、抗生素、中药及传统药物、化妆品、首饰、小家电、钟表及其零件等。

货物只要符合《安排》中澳门原产地的规定,就可以零关税进入中国内地市场。此外,《安排》中产品的降税程度远远大于中国在世贸承诺中对其他国家的降低幅度。降税的进度也早于中国跟其他国家地区例如东盟等进行自由贸易安排的进度。而《安排》和中国入世承诺的最低关税相比,税率差别较大的类别为家用电器( 18.5%),乐器(19.4%),鞋(19.8%),文具(17.5%),食品(19.2%),饮料及酒(21.4%) 1 。再加上澳门是自由港,绝大部份的生产原材料和部件都可以免税进口,从而大大降低了成本。如果扣除人工因素的差距,从澳门进入内地市场的产品不仅对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同类产品具有市场的竞争力,就是和内地企业相比,在一定程度上也佔有一定的优势。因此,澳门对于外来投资(包括来自内地的资金)的吸引力在《安排》下大为增强。

在澳门製造业中佔主导地位的纺织服装业面临著 2005年全球纺织品配额限制的取消的挑战下,《安排》为业界在欧美传统市场外,开闢了一条新路。加上兴建中的珠澳跨境工业区,相信澳门製造业将会复甦和发展,继续在本澳出口贸易和就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食品业为澳门的重要产业之一,列入《安排》的有 19项。但依据中国海关资料,2002年自澳门出口至中国的食品价值仅有0.7万美元。澳门受游客欢迎的本地特色食品多以新鲜食用的热食和糖果饼乾为主,可以按照这个方向发展适合出口的包装麵食或烘烤製品。

由于《安排》终将开放所有产品,所以这个优越条件将会扶助澳门现有产业的生存和发展,帮助传统产业升级,打造优质品牌,同时也促进尚未开发产业的萌芽和成长,改善单纯依赖旅游博彩业一元化产业结构。在不久的将来,《安排》对于澳门出口市场的多元化、本地产业结构调整、吸引外来投资以及整体经济发展产生的积极影响将会渐渐显露。

服务贸易方面,内地放宽了 18个服务行业的澳门服务提供者进入内地市场的淮入条件。《安排》下的18 个服务行业包括:法律、会计、建筑设计、医疗及牙医、房地产、广告、管理谘询、会议展览、增值电信、视听、建筑工程、分销(含佣金代理,批发,零售及特许经营)、保险、银行、证券、旅游、运输及物流。这十八项服务业提供者,可以中国WTO承诺时间表前、以独资、合资、或单独专业人士的身份进人中国市场。

在具体准入条件方面,《安排》认可澳门现行法律及医疗专业资格的,允许澳门服务业提供者独资成立企业的行业包括分销服务 (包括佣金代理、批发、零售、特许经营及在广东省境内设立个体工商户)房地产服务、建筑设计、广告、管理谘询、会议展览、在内地建设、改造和经营饭店、公寓楼和餐馆设施,经营国际船舶管理、国际海运货物仓储、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以及无船承运人业务,经营"直通车"货运业务,仓储服务,货代服务,普通货物的物流服务及有关的资讯处理服务和有关谘询业务等。

澳门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由于各种资源有限,若有意开拓内地市场,可能会首选广东省。而在 2003年12月9日举行的粤澳合作联席会议上,粤澳双方同意在《安排》框架下服务业合作领域裡近期重点推出物流、货代、仓储、运输服务和商业零售服务等方面的合作。广东省鼓励和支援澳商到广东设立商业企业,特别是设立连锁、配送企业。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照内地政策在广东省内设立个体工商户,无须经过外资审批。如属于管理咨询、内地货代、仓储、餐饮项目,澳门企业可直接向广东各地级以上市外经贸部门申报。

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安排》建立了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具体制度,既为货物及服务贸易提供有利的框架,也大大推动两地政府和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关于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有七 项措施,包括: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商品检验、动植物检验检疫、食品安全、卫生检疫、认证认可及标准化管理、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透明度、中小企业合作,以及产业合作。双方将以扩大两地贸易投资为出发点,从行政和司法方面予以充分支援,运用电子技术,统一标准,整合相关法规,交换资讯,全面改善贸易投资环境。中医药「产业合作」的协定、会展业的合作,及今后在其他方面的产业合作有助吸引更多高增值生产活动在澳门进行。措施的实施将会大幅降低港澳与内地进行贸易投资的交易成本,增加澳门作为区域商业中心的优势。

《安排》的签署,加上内地居民「自由行」的实行,澳门与内地之间将逐步实现商品、服务、资本和资讯的自由流通,贸易投资范畴的交流与合作深化,利于进一步经济整合,增加整体经济效益。

关于《安排》的谘询,特别是针对原产地及服务提供者的条件和申请,可联络《安排》资讯中心,

地址:澳门宋玉生广场 263号,中土大厦二十楼商务促进中心

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

电话: (853) 87989 708

传真: (853) 755 011

电邮: info@economia.gov.mo

贸易投资便利化:

电话: (853) 728 212,87989 606

传真: (853) 727 123

电邮: ipim@ipim.gov.mo

 

中国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张宝竹 2003.11.21演讲附录

撰写:本局研究暨资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