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2018/01/09] 提示澳门离岸服务机构于2018年1月份内缴交运作费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以下简称“贸促局”)提醒持有有效『离岸服务许可证』之离岸机构,须于2018年1月内完成缴纳2017年度下半年之运作费。逾期者可导致『离岸服务许可证』被取消。敬请注意并安排按时付款。 相关运作费发票已于2017年12月份内以挂号邮递
[2017/12/12] 提示:澳门离岸服务机构递交年度审计财务报告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以下简称”贸促局”)提示,财政年度结算日为6月30日之澳门离岸机构,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向本局提交年度审计财务报告及清洗黑钱及资助恐怖主义犯罪的预防措施指引年度报告表。 如对本事宜有疑问或查询,请联络贸促局离岸业务监管组
[2017/08/30] 提示:澳门离岸服务机构递交年度审计财务报告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以下简称”贸促局”)提示,财政年度结算日为3月31日之澳门离岸机构,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向本局提交年度审计财务报告及清洗黑钱及资助恐怖主义犯罪的预防措施指引年度报告表。 如对本事宜有疑问或查询,请联络贸促局离岸业务监管组
[2017/08/14]优化申请成立离岸服务机构措施
为推广公共服务便利化,让离岸服务准照申请人更容易掌握申请流程,加快申请和审批效率,促进投资者开展业务和落实投资计划。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已推出投资计划书电子表格及简化申请所需之文件。 投资计划书电子表格: 重点显示投资者及管理层背景,业务和财务状况,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