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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资料

所得补充税

根据《所得补充税规章》,所得补充税是自然人及法人在本地区取得工商业收益作为课徵对象。税率为累进制,可课税的年收益低于澳门币32,000元免徵所得补充税;不多于澳门元30万元的情况下,税率由3%至9%,多于澳门元30万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12%。

根据第21/2021号法律通过的《2022年财政年度预算案》,所得补充税的2021年度收益的豁免限额订定为澳门元60万元,对于超出该金额的收益,适用于12%的税率。此外,亦豁免澳门企业从葡语国家取得或产生收益的所得补充税,但以有关收益已在当地完税者为限。

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规章》,凡经营工商业性质的任何活动的自然人或法人,均须缴纳营业税。税额固定,按《营业税规章》内“行业总表”徵收,金额一般为澳门币300元(37.5美元)。

根据第21/2021号法律通过的《2022年财政年度预算案》,于2022年度,不对《营业税规章》表一及表二所载的营业税税额进行徵收。

职业税

根据《职业税规章》,对工作收益徵收职业税。须缴纳职业税之纳税人分为两组,第一组是替他人服务而从事任何职业,无论系以日薪散工或僱员方式者,第二组是自资从事自由及专门职业者。税率为累进制,由7%至12%,可课税的年收益低于澳门元95,000元免徵职业税。

根据第21/2021号法律通过的《2022年财政年度预算案》,2022年度职业税收益的豁免限额为澳门元144,000,同时亦设立职业税税额的扣减项目,有关扣减率为30%。另外,向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的职业税纳税人退还60%应缴并已缴纳的2020年度职业税税款,上限为$14,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