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有3档:5%、3%、1%
(受疫情影响,阶段性减免)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分爲4档:13%、9%、6%、0%
- 小规模纳税人
(1)增值税税率3%(一般适用):3%是小规模纳税人最常用的一种徵收率,计算公式: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3%
(2)增值税税率5%(特定范围):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租赁等的时候,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则是5%。这是小规模纳税人比较特殊的一种徵收率,计算公式: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5%)
应纳税额=销售额×5%
(3)增值税税率1%(阶段性减免)
这是特殊阶段减免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復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徵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该政策2021年1月1日暂继续执行,待正式文件出臺后,以正式文件爲准。计算公式: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应纳税额=销售额×1%
小规模企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
-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爲,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爲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爲,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 适用增值税差额徵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 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爲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举例:季度收入28万元,其中增值专用发票金额10万元,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18万元,
应纳税额=100000×3%=3000元;增值税普通发票部分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