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程序
公司的设立登记
公司的注册
本地及外国的个人或机构拟在澳门设立公司,所遵循的法律或行政程序是相同的。
投资者可透过招商投资促进局的投资者「一站式」服务、公证署的『公司(法人商业企业主)设立及登记一站式服务』或律师,以办理成立公司的各项手续。
成立公司的一般程序
| 手续 | 方法 / 地点 | 备注 – 条件 |
|---|---|---|
| 申请商业名称可予登记证明书 | 商业及动产登记局 | 拟用公司名称和所营事业 |
| 签订公司设立公证书 / 契约 (取得公司名称 60 天内) |
– 透过公证署办理;或 – 委托本澳律师;或 – 个人书写,经公证员认证 |
按公司的类别和法律规定拟订契约 |
| 法人商业企业主的登记 (签订契约后的 15 天内) |
商业及动产登记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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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开业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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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服务可透过招商投资促进局投资者「一站式」服务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