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4/2026 - 15:36:12
你現在的位置: 首頁 會展發展 支持及鼓勵措施 內地參展參會人員赴澳便利措施

內地參展參會人員赴澳便利措施

便利措施之實施程序

《安排》經濟技術合作協議
關於“內地參展參會人員辦理赴澳門出入境證件及簽註”便利措施之實施程序

根據《安排》經濟技術合作協議的內容,內地與澳門雙方同意加強在會展業領域的合作,支持兩地會展產業共同發展。為推動澳門會展業的發展,應澳門特區政府的要求, 經國家主管部門的同意,協議內提及為內地參展參會人員辦理赴澳門出入境證件及簽註提供便利,方便內地企業及人員參加在澳門舉辦的會展活動。是項便利措施已得到 落實,具體實施程序如下:

1. 特區政府提交需要內地支持的展會名單予商務部,商務部與內地相關部門確認名單。

2. 內地相關部門按其所屬職能通知各地外事(港澳)部門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等部門,給予內地參展參會人員辦理通行證時間及簽註次數等方面的便利。

3. 內地參展參會人員憑名單所載展會組展單位發出的邀請函,於當地相關部門辦理赴澳通行證及簽註時即可享受有關便利。

4. 因公赴港澳通行證及簽註,在企業所在地政府外事(港澳)部門辦理;因私赴港澳通行證及簽註,則在本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

向赴澳參展之内地人員簽發證明文件

招商投資促進局向合資格赴澳參與會展活動的内地人士出具“赴澳參展”之證明以申請“其他”類簽注。申請者須於會展活動舉行首日前至少25個工作日透過網上申請或親臨本局提交《赴澳參展之内地人員申請資料表》及擔任會展活動相關工作之證明文件(包括及不限於申請人所屬機構發出之證明、邀請函、推薦信等)。

網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