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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對於澳門的影響淺析

《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對於澳門的影響淺析

今年 1月1日開始實施的《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以下簡稱《安排》)是促進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共同繁榮與發展的一個重要措施。它大體上依據《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的框架擬出,經過歷時四個月兩地經貿官員五次工作會議的磋商,2003年10月17日在澳門簽署。《安排》由一個總則和六個附件組成,整個框架的具體內容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以及貿易投資便利化三個經貿領域。《安排》實際上是在世貿框架下的一國之內兩個單獨關稅區建立類似自由貿易夥伴關係的安排,它體現了中央對於兩個特別行政區的大力支持。

《安排》的貨物貿易是按照內地 2001年稅則號列,允許273項澳門原產地產品零關稅進入內地市場。而273 項以外屬於原產澳門的進口貨物將不遲於2006 年1月1 日,享受內地零關稅待遇。《安排》同時保證不會對澳門產品實施任何非關稅壁壘,如反傾銷、反補貼措施和配額限制。《安排》並充份考慮到了澳門的特殊情況而作出規定,入關方面,由於沒有深水港,澳門的許多貨品必須經過香港轉運,所以《安排》給予澳門特殊的待遇,即可以經過香港向內地轉運。

這 273 項包括:

食品及飲料、化學製品、藥物、化妝品、塑膠製品、紙製品、紡織成衣、首飾、電機及電子產品、光學儀器、鐘錶及樂器和其他 (包括照明裝置、體育活動或戶外遊戲用品及設施;手套;鞋帽類製品;鈕扣、拉鏈;水泥;動物適用之鞍具及輓具;玻璃及玻璃器;不袗食具、廚房或其他家用鋼鐵器具及其零件、精鍊銅箔;工業或實驗室用或包貴金屬製品)

和香港簽署的《安排》相比,澳門享受零關稅的 273個商品稅目與香港有所不同,例如水泥產品、玻璃纖維、餅乾、麵食、糖果、某些藥品、成衣鞋帽產品及一部分小型家居電器等是香港沒有的。其中也有屬於本澳現今沒有但廠家有意或計劃生產的產品,如家電、不袗食具、電影及一些電子產品等,為今後澳門新產業的發展預留了空間。另外,《安排》所列273項貨品中,本澳2002年出口中未包括的有67項,主要有: 麵包乾、麵食、抗生素、中藥及傳統藥物、化妝品、首飾、小家電、鐘錶及其零件等。

貨物只要符合《安排》中澳門原產地的規定,就可以零關稅進入中國內地市場。此外,《安排》中產品的降稅程度遠遠大於中國在世貿承諾中對其他國家的降低幅度。降稅的進度也早於中國跟其他國家地區例如東盟等進行自由貿易安排的進度。而《安排》和中國入世承諾的最低關稅相比,稅率差別較大的類別為家用電器( 18.5%),樂器(19.4%),鞋(19.8%),文具(17.5%),食品(19.2%),飲料及酒(21.4%) 1 。再加上澳門是自由港,絕大部份的生產原材料和部件都可以免稅進口,從而大大降低了成本。如果扣除人工因素的差距,從澳門進入內地市場的產品不僅對於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同類產品具有市場的競爭力,就是和內地企業相比,在一定程度上也佔有一定的優勢。因此,澳門對於外來投資(包括來自內地的資金)的吸引力在《安排》下大為增強。

在澳門製造業中佔主導地位的紡織服裝業面臨著 2005年全球紡織品配額限制的取消的挑戰下,《安排》為業界在歐美傳統市場外,開闢了一條新路。加上興建中的珠澳跨境工業區,相信澳門製造業將會復甦和發展,繼續在本澳出口貿易和就業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食品業為澳門的重要產業之一,列入《安排》的有 19項。但依據中國海關資料,2002年自澳門出口至中國的食品價值僅有0.7萬美元。澳門受遊客歡迎的本地特色食品多以新鮮食用的熱食和糖果餅乾為主,可以按照這個方向發展適合出口的包裝麵食或烘烤製品。

由於《安排》終將開放所有產品,所以這個優越條件將會扶助澳門現有產業的生存和發展,幫助傳統產業升級,打造優質品牌,同時也促進尚未開發產業的萌芽和成長,改善單純依賴旅遊博彩業一元化產業結構。在不久的將來,《安排》對於澳門出口市場的多元化、本地產業結構調整、吸引外來投資以及整體經濟發展產生的積極影響將會漸漸顯露。

服務貿易方面,內地放寬了 18個服務行業的澳門服務提供者進入內地市場的准入條件。《安排》下的18 個服務行業包括:法律、會計、建築設計、醫療及牙醫、房地產、廣告、管理諮詢、會議展覽、增值電信、視聽、建築工程、分銷(含佣金代理,批發,零售及特許經營)、保險、銀行、證券、旅遊、運輸及物流。這十八項服務業提供者,可以中國WTO承諾時間表前、以獨資、合資、或單獨專業人士的身份進人中國市場。

在具體準入條件方面,《安排》認可澳門現行法律及醫療專業資格的,允許澳門服務業提供者獨資成立企業的行業包括分銷服務 (包括佣金代理、批發、零售、特許經營及在廣東省境內設立個體工商戶)房地產服務、建築設計、廣告、管理諮詢、會議展覽、在內地建設、改造和經營飯店、公寓樓和餐館設施,經營國際船舶管理、國際海運貨物倉儲、國際海運集裝箱站和堆場以及無船承運人業務,經營"直通車"貨運業務,倉儲服務,貨代服務,普通貨物的物流服務及有關的資訊處理服務和有關諮詢業務等。

澳門絕大多數的中小企業,由於各種資源有限,若有意開拓內地市場,可能會首選廣東省。而在 2003年12月9日舉行的粵澳合作聯席會議上,粵澳雙方同意在《安排》框架下服務業合作領域裡近期重點推出物流、貨代、倉儲、運輸服務和商業零售服務等方面的合作。廣東省鼓勵和支援澳商到廣東設立商業企業,特別是設立連鎖、配送企業。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照內地政策在廣東省內設立個體工商戶,無須經過外資審批。如屬於管理咨詢、內地貨代、倉儲、餐飲項目,澳門企業可直接向廣東各地級以上市外經貿部門申報。

貿易投資便利化方面《安排》建立了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的具體制度,既為貨物及服務貿易提供有利的框架,也大大推動兩地政府和企業的交流與合作。關於貿易投資便利化方面,有七 項措施,包括:貿易投資促進、通關便利化、商品檢驗、動植物檢驗檢疫、食品安全、衛生檢疫、認證認可及標準化管理、電子商務、法律法規的透明度、中小企業合作,以及產業合作。雙方將以擴大兩地貿易投資為出發點,從行政和司法方面予以充分支援,運用電子技術,統一標準,整合相關法規,交換資訊,全面改善貿易投資環境。中醫藥「產業合作」的協定、會展業的合作,及今後在其他方面的產業合作有助吸引更多高增值生產活動在澳門進行。措施的實施將會大幅降低港澳與內地進行貿易投資的交易成本,增加澳門作為區域商業中心的優勢。

《安排》的簽署,加上內地居民「自由行」的實行,澳門與內地之間將逐步實現商品、服務、資本和資訊的自由流通,貿易投資範疇的交流與合作深化,利於進一步經濟整合,增加整體經濟效益。

關於《安排》的諮詢,特別是針對原產地及服務提供者的條件和申請,可聯絡《安排》資訊中心,

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 263號,中土大廈二十樓商務促進中心

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

電話: (853) 87989 708

傳真: (853) 755 011

電郵: info@economia.gov.mo

貿易投資便利化:

電話: (853) 728 212,87989 606

傳真: (853) 727 123

電郵: ipim@ipim.gov.mo

 

中國財政部稅政司司長張寶竹 2003.11.21演講附錄

撰寫:本局研究暨資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