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3/2024 - 08:33:36
你現在的位置: 首頁最新消息[2018/01/09] 提示澳門離岸服務機構於2018年1月份內繳交運作費

[2018/01/09] 提示澳門離岸服務機構於2018年1月份內繳交運作費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以下簡稱“貿促局”)提醒持有有效『離岸服務許可證』之離岸機構,須於2018年1月內完成繳納2017年度下半年之運作費。逾期者可導致『離岸服務許可證』被取消。敬請注意並安排按時付款。

相關運作費發票已於2017年12月份內以掛號郵遞方式送交本澳各離岸機構。

如有任何疑問,請致電 (853) 87989240、87989223、傳真 (853) 28728116或電郵 offshore@ipim.gov.mo,向貿促局離岸業務廳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