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4/2024 - 22:24:51
你現在的位置: 首頁內地商貿Q&A糾紛和欺詐

糾紛和欺詐

1、從內地採購貨品付款收貨後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應如何處理?
答:首先,在簽訂採購合同時,應在合同內明確產品必須達到的質量標準和一旦出現質量糾紛雙方共同認可的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其次,在合同內明確出現質量糾紛的罰則和履行罰則的程式;再次,在合同內明確一方違約是採取商業仲裁還是法律訴訟解決,雙方認可的仲裁地、仲裁規則或者管轄法庭和法律;最後,為保證合同的有效性,最好委託公證機關對雙方簽署的合同進行公證。有了明確規定的合同,一旦出現質量糾紛可以依據合同條款保護自身權益。

2、如何在貿易、投資交易中識別欺詐?
答:為避免被欺詐,事前首先要核實交易對手的資信情況,一般可以要求對方出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的原件或複印件,通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編號可以向內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稅務部門核實對方身份資訊是否準確。如果對方提供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是偽造的,則必定是非法經營,很可能是企圖進行欺詐。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可以得知對方的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企業類型、經營範圍等,註冊資本是企業實力的體現,經營範圍是企業合法經營的業務範圍,對方與你洽談的交易應在其經營範圍內,超範圍經營本身是違法的,也難以保證交易的誠信。在核實交易對手的資信情況後,事中在確定交易和簽訂交易合同時,要明確相關的交易標的數量、質量標準、交付時間、違約責任確定程式、罰則、通過商業仲裁還是法律訴訟解決違約、雙方認可的仲裁地、仲裁規則或者管轄法庭和法律,最好委託公證機關對雙方簽署的合同進行公證。如果事前事中都沒能防止被欺詐,也可以按照合同在事後索賠挽回自身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