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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銷(商業企業)

澳門貿促局自2005年9月推出內地商貿諮詢服務以來,一直致力於向澳門本地企業和以澳門爲平臺進入內地的外國企業提供內地商貿法律法規資訊,解答業界在內地開展經濟活動遇到的各種問題,並協助跟進部分重點專案的落實。

現將業界最爲關心的問題和解答加以整理公佈,供大家參考。如果您對問答存有疑問或有新的問題需要諮詢,請聯絡貿促局內地商貿顧問,電話28728212,87989615,傳真28727123,電郵china_advisor@ipim.gov.mo

1、外商投資商業企業可以從事哪些經營活動?
答:根據《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4]第8號),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外商投資商業企業可以從事以下經營活動:
(1)傭金代理:貨物的銷售代理商、經紀人或拍賣人或其他批發商通過收取費用在合同基礎上對他人貨物進行的銷售及相關附屬服務;
(2)批發:對零售商和工業、商業、機構等用戶或其他批發商的貨物銷售及相關附屬服務;
(3)零售:在固定地點或通過電視、電話、郵購、互聯網路、自動售貨機,對於供個人或團體消費使用的貨物的銷售及相關附屬服務;
(4)特許經營:爲獲取報酬或特許經營費通過簽訂合同授予他人使用其商標、商號、經營模式等。

2、外商投資商業企業能否經營進出口業務?
答:可以。經批准,從事零售業務的外商投資商業企業可以經營:商品零售;自營商品進口;採購國內産品出口;其他相關配套業務。從事批發業務的外商投資商業企業可以經營:商品批發;傭金代理(拍賣除外);商品進出口;其他相關配套業務。

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經批准可以從事以上一種或幾種銷售業務,其經營的商品種類應在合同、章程有關經營範圍的內容中注明。

經批准從事進出口及分銷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應當按《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辦法》(商務部令[2004]第14號)的有關規定辦理備案登記。

3、設立外商投資商業企業應當符合哪些條件?
答:外商投資商業企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最低註冊資本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2)符合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和投資總額的有關規定。
(3)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在中西部地區設立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40年。

4、港、澳商在內地設立外貿公司是否必須具備“前三年的年均對內地貿易額不低於1000萬美元;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爲2000萬元人民幣”的條件?
答:不需要。根據《商務部關於廢止和宣佈失效六個規章的決定》(商務部令[2008]第2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於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暫行辦法》(外經貿部令[2003]第1號)和《商務部關於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暫行辦法》補充規定(商務部令[2003]第10號)業已失效。港、澳商在內地投資經營進出口業務依照《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辦理即可。

5、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由哪一級商務主管部門審批?
答:根據《商務部關於委託地方部門審核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的通知》(商資函[2005]第94號),具體審批事項如下:
(1)外商投資商業企業以《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第九條所述方式從事分銷業務,除下述A、B項外,由地方部門(即商務部委託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下同)審批並報商務部備案。
A、經營方式涉及通過電視、電話、郵購、互聯網、自動售貨機等銷售;
B、分銷商品涉及鋼材、貴金屬、鐵礦石、燃料油、天然橡膠等重要工業原材料,以及《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十八條規定的商品。
A、B涉及的外商投資商業企業仍由地方部門報商務部審批。
(2)從事零售業務的外商投資商業企業在其所在地省級行政區域內或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內開設店鋪,如符合下列條件,由地方部門在其審批許可權內審批並報商務部備案。
A、單一店鋪面積不超過5000平方米,且店鋪數量不超過3家,其外國投資者通過設立的外商投資商業企業在中國開設同類店鋪總數不超過30家;
B、單一店鋪面積不超過3000平方米,且店鋪數量不超過5家,其外國投資者通過設立的外商投資商業企業在中國開設同類店鋪總數不超過50家;
C、單一店鋪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
(3)通過並購方式設立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的,如果境內外企業被同一管理層所控制或其實際控制爲同一人,應報商務部批准。

6、外商投資商業企業能否經營鹽、煙草等特殊管理商品?
答:從事批發的外商投資商業企業不得經營鹽、煙草,從事零售的外商投資商業企業不得經營煙草。

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經營國家有特殊規定的商品以及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進出口商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7、在中國內地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應當遵守哪些規定?
答:在中國內地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應當遵守《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007】第485號)、《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7】第15號)和《商業特許經營資訊披露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7】第16號)。

8、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特許人應當符合哪些資質條件?
答: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特許人應當符合以下資質條件:
第一,只有企業可以作爲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爲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第二,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成熟的經營模式,並具備爲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援和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

第三,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9、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特許人應當擁有至少兩家直營店,且經營時間超過一年才可以從事特許經營,詢問澳門或者香港是否可以作爲設立直營店的選址地點?
答:可以。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和《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境外特許人可以在中國境內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直營店位於境外的,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申請備案時,應當提供直營店營業證明(含中文翻譯件),並經當地公證機構公證和中國駐當地使領館認證。

10、外商投資商業企業可否從事傳銷?
答:不可以。根據《禁止傳銷條例》(國務院令[2005]第444號),內地禁止傳銷,即禁止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爲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爲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爲。

11、外商投資商業企業可否從事直銷?
答:可以。根據《直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005〕第443號),內地允許直銷,即允許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産品。

12、申請直銷企業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答:申請成爲直銷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投資者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在提出申請前連續5年沒有重大違法經營記錄;外國投資者還應當有3年以上在中國境外從事直銷活動的經驗;
(2)實繳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8000萬元;
(3)依照《直銷管理條例》規定在指定銀行足額繳納了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億元,最低不少於人民幣2000萬元的保證金;
(4)依照規定建立了資訊報備和披露制度。

13、直銷企業允許直銷的産品範圍有哪些?
答:根據《公佈直銷産品範圍》(商務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告〔2005〕第72號),目前直銷産品範圍如下:
(一)化妝品(包括個人護理品、美容美髮産品)
(二)保健食品(獲得有關部門頒發的《保健食品批准證書》)
(三)保潔用品(個人衛生用品及生活用清潔用品)
(四)保健器材
(五)小型廚具

直銷産品應符合國家認證、許可或強制性標準。商務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將根據直銷業發展狀況和消費者的需求適時調整直銷産品的範圍。

14、外商投資商業企業在內地有沒有地域限制?
答:投資地域限制已經取消,目前沒有地域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