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的一般程序
手續 | 方法/地點 | 備註 |
1.公司註冊申請 |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 | 擬用公司名稱和列明公司業務範圍 |
2.繕立及簽訂公司契約 (在取得公司名稱以後的 60日內) | 可透過本局專責公證員辦理;或可委託本澳律師辦理;或由個人書寫,政府或私人公証員確認 | 按公司的類別和法律規定擬訂契約 |
3.公司註冊(簽訂契約後的十五天內) |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 | 1.申請信; 2. 公司之設立公證書證明; 3. 股東名單及身份証明文件副本; 4. 公司行政管理機關成員名單; 5. 公司行政管理機關成員接受職務聲明書; 6. 商業登記名稱的證明書副本 |
4. 申辦開業 | 財政局 | 1. 填妥財政局提供之M/1格式 – 開業/更改申報表,一式兩份,並連同”簽名之認定”; 2. 申請人,行政管理委員會及股東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3. 公司行政管理機關成員名單及接受職務聲明書; 4.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發出之商業登記”登錄”証明副本; 5. 公司契約副本,及成立公司之有關證明文件副本 |
貿促局之投資者服務廳可免費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