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离岸商业及辅助服务机构须遵守之清洗黑钱及资助恐怖主义犯罪的预防措施指引 [指引已进行修订并于2018年4月1日正式生效]
适用于澳门离岸商业服务及离岸辅助服务机构之《清洗黑钱及资助恐怖主义犯罪的预防措施》指引已作出修订,并于2018年4月1日正式生效。
藉此促请各受监管之离岸服务机构,其财政年度结算日自本指引生效起,必须严格遵守上述法律及指引之各项规定,否则将构成该行政法规之违法行为和导致之处罚制度。
具体请参考以下网页数据:
- 适用于澳门离岸商业服务及离岸辅助服务机构之《清洗黑钱及资助恐怖主义犯罪的预防措施》指引 – 通知信第01/DSO/IPIM/2018号
- 向金融情报办公室通报之可疑交易报告表格
- 有关《清洗黑钱及资助恐怖主义犯罪的预防措施》指引之常见问题
- 遵守《清洗黑钱及资助恐怖主义犯罪的预防措施》指引年度报告表
- 运作参考流程图
- 第3/2017号法律 – 修改第2/2006号法律《预防及遏止清洗黑钱犯罪》及第3/2006号法律《预防及遏止恐怖主义犯罪》
- 《预防及遏止清洗黑钱犯罪》第2/2006号法律 (重新公布)
- 《预防及遏止恐怖主义犯罪》第3/2006号法律 (重新公布)
- 第17/2017号行政法规 – 修改第7/2006号行政法规《清洗黑钱及资助恐怖主义犯罪的预防措施》
- 《清洗黑钱及资助恐怖主义犯罪的预防措施》第7/2006号行政法规 (重新公布)
- 冻结制度协调委员会之通告“冻结资产执行制度之业界指引”
- 冻结资产通报表格
- 冻结制度协调委员会之网站连结
- 渉及冻结资产和制裁名单的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可疑交易报告』递交地点:
澳门特别行政区金融情报办公室
澳门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307-323号中国银行大厦22楼A、B、C座
电话 :(853) 2852 3666 传真 :(853) 2852 3777
如有查询,请联络: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离岸业务厅
地址:澳门特别行政区友谊大马路918号世界贸易中心2楼
查询热线:(853) 87989240 传真:(853) 2872-8116
电邮:offshore@ipi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