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服务业之分类
离岸机构可以从事下列任何一项或以上之离岸服务:
1. 资讯设备顾问 | 2. 资讯顾问及程式编写 |
3. 数据处理 | 4. 数据库业务 |
5. 行政及档案支援业务 | 6. 研究及开发业务 |
7. 技术试验及分析业务 | 8. 船只及航空器经营及管理服务 |
9. 中国与葡语国家商品及服务贸易 |
第323/2017号行政长官批示订定上述离岸业务,由2017年9月19日开始生效。
离岸机构可以从事下列任何一项或以上之离岸服务:
1. 资讯设备顾问 | 2. 资讯顾问及程式编写 |
3. 数据处理 | 4. 数据库业务 |
5. 行政及档案支援业务 | 6. 研究及开发业务 |
7. 技术试验及分析业务 | 8. 船只及航空器经营及管理服务 |
9. 中国与葡语国家商品及服务贸易 |
第323/2017号行政长官批示订定上述离岸业务,由2017年9月19日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