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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企业发展,携手共创新机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特区政府在11月16日发表的2007年财政年度施政报告中提出了包括设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新措施,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服务。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业务方面,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作为促进贸易和投资的专责部门,一直把中小企业作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一站式”投资者服务、推广活动、商业配对、经贸资讯、澳门商务促进中心等,为中小企业提供多项服务和设施,协助中小企业开拓商机。

 

“新措施促进企业发展"

根据2007年特区政府的施政报告,政府将在现有行政架构内设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服务。在2007年经济财政范畴施政方针中,“扶助中小企业,促进经济协调发展”是其中一项施政重点,并将重点纾缓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支持中小企业技术、管理和制度创新。

此外,澳门深化与泛珠三角地区,尤其是粤、闽等邻近省份合作,以及强化与葡语系国家的多边经贸合作,将有于助推动澳门企业与内地和相关地区的企业结成伙伴。澳门产业适度多元化的发展,也可为企业带来新的机遇,例如,随著2007年澳门大型会议设施的落成,一方面将加快推进本澳会展及相关行业的发展,同时也有助于增进中小企业与其他地区客商的合作和交流,发展新的业务和市场。同时,为把握内地“十一五”发展规划,推动澳门产业适度多元化,澳门将从几个层面开展工作,当中包括引导和吸引内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来澳发展,并利用本澳平台“走出去,引进来”。在内地中小企业利用澳门平台开展与海外市场的贸易及投资的过程中,澳门中小企业也可以合作伙伴、服务中介等形式与相关企业开展合作,共同发展。此外,明年政府将继续对营业税、招牌税等税项推行减免安排,并将继续与有关葡语国家和其他国家磋商及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这些措施将有助于中小企业的经营以及对外拓展业务。

 

另一方面,融资困难是中小企业普遍面对的问题,特区政府于2003年推出了“中小企业援助计划”、“中小企业信用保证计划”、“中小企业专项信用保证计划”等三项辅助计划,通过提供免息援助、信用担保协助企业纾缓资金困难。今年10月底,特区政府对“中小企业援助计划”进行了修订,免息援助金额上限由原来的20万调整至30万元;最长还款年期由6年延至8年;申请企业的营运时间由3年降至2年,并在原有的六项援助款项申请用途以外,新增宣传及推广活动和提升企业的经营能力或竞争力两项用途。有关修订将惠及更多的中小企业受惠。

 

贸促局助企业开拓新机

中小企业一向是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的重点服务对象,通过“一站式”投资者服务、推广活动、商业配对、经贸资讯、澳门商务促进中心等,为中小企业提升多项服务和设施,协助中小企业开拓商机。近年来,澳门商务促进中心辅助中小企业的功能进一步强化,通过扩建中心,增加设备以及推出“内地企业资讯服务”、“贸促局资讯服务专柜”等工作,促进本地与海内外中小企业的合作和交流,共同拓展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