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承诺
1. 本局已推行下列之各项服务承诺:(小册子)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质量指标 | 服务单位 | 预设达标率(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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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澳投资“一站式”咨询服务 | 申请人以发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线上或亲临预约查询有关“一站式”服务、投资计划指引及商业配对服务,可于2个工作天内安排专人接见。 | 招商投资及经贸拓展事务厅 | 100% |
2 | 协调办理成立公司手续 | 在所有文件齐备后,于10个工作天内协调办理成立公司手续。 | 招商投资及经贸拓展事务厅 | 100% |
3 | 专人跟进投资者在澳门的投资计划 | 在收到投资者提交”在澳之初步投资计划”后,于2个工作天内安排专人跟进。 | 招商投资及经贸拓展事务厅 | 100% |
4 | 处理投资者寻找合作伙伴服务 | 申请人以书面要求就“网上商业配对服务平台”注册及使用提供技术支援之申请,可于5个工作天内跟进回复。 | 招商投资及经贸拓展事务厅 | 100% |
5 | 会展竞投及支援“一站式”服务 | 申请人以发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亲临预约查询有关会展竞投及支援“一站式”服务,可于2个工作天内安排专人接见。 | 会展发展及活动推广厅 | 100% |
6 | 《会议及展览激励计划》 | 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后,可于1个工作天内完成申请文件基本审查程序、签发收据及通知需补充的文件。 | 会展发展及活动推广厅 | 100% |
7 | 《会展专业人才培训激励计划》 | 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后,可于1个工作天内完成申请文件基本审查程序、签发收据及通知需补充的文件。 | 会展发展及活动推广厅 | 100% |
8 | 《参展财务鼓励计划》 | 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后,可于1个工作天内完成申请文件基本审查程序、签发收据及通知需补充的文件。 | 会展发展及活动推广厅 | 100% |
9 | 招商投资促进局组织之经贸会展活动报名申请 | 申请人申请报名经贸代表团,在所有文件齐备后,本局可于截止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相关申请人。 | 会展发展及活动推广厅 | 100% |
10 | 查询海内外展览会资料 | 申请人以电话、发函、传真或电邮至本局查询有关海内外展览会资料,在本局收到查询后,可于3个工作天内回复。 | 会展发展及活动推广厅 | 100% |
11 | 中葡商贸导航 | 申请人以亲临、电话、电子邮件、发函、传真或透过“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及人才信息网”在线客服系统留言向本局查询,在本局收到查询后,可于10个工作天内回复。 | 中葡论坛常设秘书处辅助及葡语市场促进厅 | 100% |
12 | 临时居留许可申请服务 |
临时居留许可首次申请 / 临时居留许可惠及家团成员申请 / 临时居留许可续期申请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可于1个工作天内完成申请文件基本审查程序、签发收据及通知需补充的文件。 临时居留许可查询 申请人以发函,传真或电邮至本局查询有关本澳临时居留许可申请服务手续,在本局收到查询后,可于5个工作天内回复。 |
法律事务处 | 100% |
13 | 《电子商务推广资助计划》 |
B2B电商平台服务项目的申请 / B2C电商平台服务项目的申请 申请人于办公时间内亲临申请地点提交申请后,可于1 个工作天内完成申请文件基本审查程序及签发递交文件收据。 |
招商投资及经贸拓展事务厅 | 100% |
14 | 工商名录登记服务 | 企业提交所需资料后,本局可于5个工作天内上载有关企业资料至本局网站之“工商名录”内。 | 组织及资讯处 | 100% |
2. 监督机制
自我监督
本局设有一个改善小组委员会,该委员会密切关注本局的服务水平,寻求持续改善,务求不断优化服务质素。
公众监督
如果我们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既定的优质标准时,我们恳请各位给予指正和批评;我们承诺,当收到任何关于招商投资促进局属下实施「服务承诺」的单位有关服务质素的投诉和意见时,将于十五个工作天内完成调查,并给予回覆。
3. 接待公众时间
部门 | 接待公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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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投资及经贸拓展事务厅 会展发展及活动推广厅 中葡论坛常设秘书处辅助及葡语市场促进厅 |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下午二时三十分至五时四十五分) 星期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下午二时三十分至五时三十分) |
法律事务处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九时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下午二时三十分至五时) |
4. 处理投诉或建议个案报告(请浏览繁体中文页面)
5. 市民满意度评估调查结果(请浏览繁体中文页面)
6. 服务承诺市民满意度调查问卷 (按此填写问卷)
7. 非属「服务承诺」的投诉或建议,将根据二月二日第5/98/M号法令的规定处理。
如欲查询任何有关招商投资促进局的『服务承诺』计划或对本局服务提供投诉意见,请联络:
招商投资促进局
地址: 澳门湖畔南街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办公楼一楼至三楼
电话: (853) 2871 0300
传真: (853) 2872 8208
电子邮件:infocentre@ipi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