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CEPA的全面實施,特別是CEPA貿易投資便利化“貿易投資促進”領域的推進和落實,及《關於內地企業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投資開辦企業核准事項的規定》的實施,加強與內地相關經貿部門的合作與交流,及讓企業家們更好地利用CEPA帶來的開拓內地市場之契機,同時,考慮到國家商務部是起草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法律法規,制定實施細則、規章;指導和管理全國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和進出口工作,擬訂並執行對澳門的經貿政策、貿易中長期規劃;負責內地與澳門商貿聯絡機制工作;牽頭組織澳門CEPA以及其他經貿交流、合作的磋商、執行和審議工作,基於此,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邀請國家商務部派員到澳門商務促進中心提供內地商貿諮詢服務及建議,透過聯繫內地相關部門/機構跟進澳門企業在內地之投資合作項目等。

服務內容包括:

提供法律法規諮詢服務
包括外商在內地投資各行業的法律法規諮詢,以及外商優惠政策、稅務政策、土地政策、商品檢驗檢疫、商標專利註冊等行政手續,以及提供澳門、外地企業或個人利用CEPA在內地成立公司手續、零關稅進入內地市場的報關及清關手續的諮詢服務等。

營商轉介服務
提供內地企業/個人到澳門投資或本地及外地企業/個人到內地投資的轉介服務,及透過與內地相關部門/機構之聯繫,協助企業尋找合適的商貿合作伙伴。

經貿合作項目跟進
透過與內地相關部門/機構之聯繫,協助跟進本地企業落實在內地之經貿合作項目,以及提供相關的協助。

查詢電話: (853)87989615
傳真: (853)28727123
電郵: china_advisor@ipim.gov.mo